金融学院2025—2026学年"金融之星""跨越奖学金"暨"金帆启航"第二课堂项目评选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6-09-28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金融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跨越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金帆启航第二课堂项目培育与奖励办法(试行)》,结合学院综合测评与评优评先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一)金融之星

1.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金融学院在校学习满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成为全院学子学习的楷模;

无任何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无不良言论,未引发不当舆情。

分类条件(对照表):

类别

表彰重点

分类申报条件

尚学之星

弘扬勤奋刻苦、开拓创新的学习精神,扎根专业、勇攀学术高峰

上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绩点不低于3.5;积极开展学科创新研究,在A+、A级赛事,大创项目立项,高水平论文、专著,国家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突出进展

笃行之星

弘扬奉献服务精神和知行合一的务实态度,主动了解社会、服务社会

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服务同学、奉献社会,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在学院、班级优良学风和团结氛围营造上弘扬青春正能量

自强之星

弘扬自强不息精神,身处逆境而乐观进取、身体力行回馈社会

上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困难、独立自强,是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注意:金融之星是对于金融学院学生在校完整成果的肯定,申报同学可提供在校期间全部获奖材料。

2. 材料要求

1.《金融学院金融之星学生奖学金申报表》

2.成绩单及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

3.班主任/辅导员推荐意见及签名(手写)。

(二)跨越奖学金

1. 申报条件

(1)评选对象为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上一学年有完整学业成绩记录,且未出现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

(2)无任何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记录,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班级、学院组织的学风建设活动(如学习经验分享会、晨读晚修、学科竞赛辅助工作等);

(3)进步标准:以加权平均分排名为核心依据,上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专业排名较前一学年专业排名增幅不少于30%;

(4)特殊情况:有转专业、重修课程的,以转专业后/重修完成后的完整学年成绩为依据,且重修课程全部合格、无不及格科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队长身份(或参加本院学生担任队长的团队)获A+类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者;在四类及以上期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考取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等金融行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个及以上者。

2. 材料要求

(1)金融学院“跨越奖学金”申报表

(2)前两学年成绩单及专业排名及其他证明材料

(3)班主任/辅导员推荐意见及签名(手写)

(三)金帆启航项目结项评优与成果奖励要求

1.“金帆启航竞赛培育项目”中期审核

学院对2025年春季学期提请申报的23个竞赛培育项目团队中期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团队将一次性发放资助金额的50%。

团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成绩、编造经历、隐瞒违纪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及荣誉证书,并在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2.学生高质量成果奖励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本奖励项目要求队长应当为金融学院学生,涉及单位的,金融学院为第一单位;

本次申报的成果应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内获得;

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无不良言论,未引发不当舆情。

学生高质量成果奖励项目与标准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依据奖励方案第二部分)

社会实践

团队在校团委备案并满足校团委结项要求;获省级以上专项立项并结项的,每队每项奖励500元,单支团队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

知识产权

国家级或省级专利奖、发明专利奖励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100元(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证书为准)

职业资格证书

奖励年度内获得CFA、FRM、CPA、ACCA和精算师的,奖励1000元

论文发表

B级以上学术论文(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奖励1000元;在知网可查询的其他期刊公开发表奖励200元;评选周期内论文须见刊

(2)材料提交

1、填写《“金帆启航”第二课堂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

2、填写《学生高质量成果奖励项目申报表》

3、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公示截图等)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明辨楼201黄老师,电子版按通知要求发送至学习部邮箱,邮件和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申报项目。

2.各类表格严格按学院统一模板填写,签字处一律手写签名;文字材料(个人事迹、进步情况说明等)的字体、字号、行距按正文三号仿宋、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

3.跨越奖学金申报者务必提交前两学年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教务处盖章版,或由学工办从教务系统导出),数据不全的不进入初审。

4.所有材料以规定截止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自行留存备份。

5. 本次学院专项评选沿用2025年9月和2026年9月学院统一导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和班级评议小组工作成果。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成绩、编造经历、隐瞒违纪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及荣誉证书,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5. 时间节点

 10月8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各申报材料至明辨楼201黄老师;

 10月中旬前完成答辩与评审委员会评审;

 10月下旬公示;

 11月举行表彰大会


具体评选办法和申报表详见附件,具体评选标准以附件中评选办法为准。


【2026试行】“金融之星”评选办法.docx

【2026试行】跨越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2026试行】“金帆启航”第二课堂项目培育与奖励方案.docx

金融学院“金融之星”学生奖学金申报表.docx

金融学院“跨越奖学金”申报表.docx

学生高质量成果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

“金帆启航”第二课堂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