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选学业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本科生教育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2954

为加强本科生人才培养,不断探索“三有三实”人才培养有效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就学院2023级本科生选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工作安排如下:

一、原则

本次本科生选导师采取“双向选择,适度调整”的原则进行。学生以本专业导师选择为主,跨专业导师为辅。每位学生(含转专业、第二学位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格子达管理系统选定导师(操作请见附件2)。已安排导师的学生可不参与此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先查看通知附件1,了解可选导师;

(二)学生登录金融学院网页“师资队伍---专任教师”模块,了解导师基本信息,主动联系所选导师,达成双选意愿;

(三)学生按照附件2的操作说明登录格子达系统,完成选导师工作;

(四)导师进格子达系统,按照附件2的操作说明在格子达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确认。

三、时间安排

(一)202434-317日,学生在格子达管理系统完成导师选择;

(二)2024311-324日,导师在格子达管理系统完成确认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未选导师。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导师工作,其导师将由学院指定。

(二)导师审核不通过。学生一次只能选一位导师,选的导师审核未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选择。

(三)导师调整。学生选定导师后,原则上不做调整;如特殊原因,学生需填写《本科生指导教师调整申请表》,经原指导老师、新任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方可生效。

五、导师工作

(一)导师应在选定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学生召开见面会,建立QQ群或微信群,以便对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二)每学期导师应至少与学生开展3次以上面对面的学业指导,做好指导记录。

(三)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鼓励、指导学生积极申报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及互联网+、挑战杯等学科赛事,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项学习任务。

附件1:金融学院2024年导师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选导师操作.docx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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