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特色班级激励积分计算办法

为培养特色班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动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金融学院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创新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激励积分是指金融学院特色班级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和其他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优秀成果,经学院认定后所授予的积分。

第二条  授予激励积分的成果范围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作品、发明创造、各类竞赛获奖、单项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等。

第三条  激励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1.发表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按《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期刊分类》计算相应的积分。五类期刊每篇计1分;四类及以上期刊每篇计8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级计1分,通过三级计3分,获得程序员证书计5分。

3.外语能力考试。雅思考试成绩达到5.5计2分,达到6.0计3分,达到7.0计5分。其他外语考试,如TOEFL、GRE或GMAT等,由学生提供考试成绩交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流转领导小组按雅思成绩类比,计算相应积分。

4.学科竞赛获奖。获得国际级和国家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5、3个积分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3、2个积分。湖北省挑战杯视同国家级竞赛

5.发明创造、公开发表其他作品。根据水平可计1-8个积分,具体分值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流转领导小组认定。

6.其他获奖或立项。获得省级及以上实践类竞赛表彰或项目立项,可计1-8个积分,具体分值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流转领导小组认定。

第四条  在本学年度,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涉及到多个项目,只能以最高奖项获最高标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集体成果,依据参与者的分工及排序予以计算。

第五条  大一、大二两学年累计获得激励积分数排名班级前三名且不低于10分的同学经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流转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适当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的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和国际金融试验班学生。

第七条  本办法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15年10月19日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技术支持: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