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安排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4997

为提高实习质量,规范教学管理,根据我校《关于加强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鄂经院发〔20191号)要求,我院特制定2021届毕业生实习答辩方案。

一、组织实施:学院负责制定毕业生实习答辩相关具体规则、计划和要求,组织、指导2021届毕业生开展实习答辩工作,成立学院实习答辩工作小组:

组长:许传华负责毕业实习答辩工作的总体部署

副组长:李正旺 高师负责答辩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成员:所有毕业生指导老师

秘书:胡珊、周蓉

二、实习答辩对象:已完成毕业实习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实习材料提交,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审查合格给与实习单位评分(A分,百分制)和学院指导教师评分(B分,百分制)、取得实习答辩资格的2021届金融学院毕业生(含2019级专升本)。

三、实习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202159日,具体答辩分组、时间及地点见《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答辩分组名单》(附件1)。

(二)答辩教师安排:由3名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两名教师具体负责答辩事宜,一名教师负责记录《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2

(三)答辫准备

1.2021423日以前,学生在“校友邦”管理系统完成“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并请学院指导教师在系统里进行审阅。

2.2021426日以前,学生将盖有实习单位公章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A分,百分制)的《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交学院指导教师审核,由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校友邦”提交的实习数据,在“校友邦”管理系统和纸质材料上完成实习评语填写和实习表现赋值(B分,百分制)。

3. 毕业实习答辩当日,学生应携带《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参加实习答辩。未按要求完成前2条规定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答辩。

4.答辩分组不得私自调换,不参加答辩的不能取得实习学分。

(四)答辩过程要求

1.每组学生参加答辩时应提前到指定地点,先到答辩老师处报到签名,根据老师的安排逐个进行答辩,其余学生在教室外等候。

2.答辩教师应仔细审阅实习生个人材料,了解学生实习质量和效果,对学生实习答辩情况进提问;

3.答辩时,先由学生进行8分钟以内的自我陈述(可进行PPT展示)。陈述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及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或者对教学的意见等。教师可针对学生的自述,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实习状况,并对实习情况作简要评点。

4.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答辩教师如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答辩小组给出学院评价分(C分,百分制)。填写完成后将《实习成绩评定表》交学生学院指导教师。

5.学院指导教师根据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计算规则完成所指导学生的实习综合成绩填写。

(五)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

实习综合成绩D=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成绩A30%+学院指导教师评价成绩B30%+答辩成绩C40%)组成。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确定等级制成绩”。

四、材料归档

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实习考核表》、《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纸质版由学生学院指导教师一周内(514日前)送交学院教务办。

2.517日前学院教务办完成成绩汇总和录入工作。

附件: 1.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生实习答辩分组名单;

2.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实习考核表》;

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金融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分组.docx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docx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实习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