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617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学院党委政治核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学校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引领带动全校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两优一先”)

二、表彰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应为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教职工正式党员和在校学生正式党员,重点表彰基层一线的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应为院内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党委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至少1年以上,重点表彰支部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校内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党支部。采取申报制,由学校党委进行集中评选、择优确定。

(四)学院“两优一先”评选与学校同步开展,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校级表彰对象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单不重复。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理想信念坚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服务师生、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和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事业,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党务能力过硬。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本人具体负责的党务工作成绩突出。

3.责任作风过硬。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岗位职责履行好,工作任劳任怨,在服务和推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上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班子建设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组织生活实。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项党建基础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

3.作用发挥好。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履行“党的领导、凝聚人心、服务师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党建工作使命。

4. 群众评价高。作风优良,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参评支部和个人在近三年来应无任何“一票否决”情况,无查实的投诉、举报等。

四、表彰数量

学院党委拟集中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数为18人,其中,拟报学校表彰优秀教职工党员1人、优秀学生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各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自行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党委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表彰程序

(一)推荐与考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各党支部先在要求的比例范围内评选本支部“两优一先”表彰对象,然后按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报送支部“两优一先”表彰推荐对象(见附件234),于524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至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张偲(邮箱为20313909@qq.com),学院党委经过考察后提交党委会讨论,然后报送校级“两优一先”表彰推荐对象。

学院党委对各支部报送的表彰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将考察情况汇总成考察意见,由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双签字

(二)公示与审定。根据拟确定表彰名单,由所在支部整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填报审批表报学院党委汇总,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党委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院内表彰决定。

(三)表彰与宣传。七一前夕,学校、学院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校级、院级“两优一先”表彰,并积极开展事迹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引领作用。

(二)注重氛围营造。各党支部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广大党员的一次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三)严格工作程序。学院党委要严格落实评选推荐程序,多方面听取意见,严把考察关口,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按时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严谨,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1     

              附件:1.金融学院2022-2023年度“两优一先”表彰名额分配表

      2.            2.湖北经济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

                    3.湖北经济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

              4.湖北经济学院2022-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

5             5.湖北经济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6             6.湖北经济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7.湖北经济学院2022-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8.金融学院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附件1-7

              金融学院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附件1-7.doc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