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27浏览次数:33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各教学单位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在安排任课教师的同时组织课程所在系(教研室)集体研究认真选用教材。为规范教材使用,请按下列要求及时做好工作:
    一、   教材选用要求
  (一)各院系部应组织教研室、任课教师对选用的教材内容进行
认真研究,保证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采购、征订的要求。
  (二)公共课程、专业课凡有规划教材、省部委推荐的优秀教材
必须首先选用,其次选用国内外认可的适合我校学生采用的其它权威性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
  (三)要选符合课程教学、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教学和课程实验上的适用性。
  (四)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内容的更新与调整,尽可能选用新出版教材。所选教材必须为近三年(2004年后)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五)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应分别使用应层次适应的教材,不能混合使用。
  (六)要反映我校办学特色,且无公开出版的教材的课程,可采用自编教材(讲义),并严格按我校《自编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执行,自编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并报校教学委员会批准使用的。未获批准的自编教材与讲义以及各种教学资料不得征订选用。
 (七)选用的教材一般应配有思考题和练习题,不得另订参考书籍、辅导材料、习题集。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习题册.与教材相配套必须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应为公开出版物,并与选用教材内容相一致。
  (八)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的价格要尽量合理减轻学生负担,原则上单本教材不得超过50元。特殊教材应在征订前报教材科审定。
  (九)认真填报首选教材和备选教材的教材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主编姓名以及班级、学生人数(新生暂按估计数)、教师用书量(上年度使用同种教材的原则上不再发放教师用书)、是否为自编、参编教材等数据信息。
  (十)实验资料以及学生必用教学用品应一并申报,集中采购、发放。
  (十一)选用教材前先应组织各班级学生核对应开课程,避免重开课程和重订教材。
    二、   教材征订范围:
  凡教学执行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程,按班集中征订。公共选修课
教材、专业选修课教材不统一征订,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教材意见,学校在栎2、栎3连廊读者服务部设专柜由同学自行购买。
    三、   教材征订程序与时间:
  1、院(系、部)到教务信息网下载湖北经济学院教材(本科)
征订单,湖北经济学院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
  2、按征订单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确认。
  3、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计划,一般不得更改,确需要更改的,由开课院(系、部)填写报教材变更申请,经院(系、部)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此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及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情况。
  4、本科教材征订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需于 5月 8日前报教材科审核。高职、高专教材征订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需于 5月 8日前报管理技术学院审核后报教材科复核。

                
                    教务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