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金融学院实训生综合素质,鼓励实训生在中期实训期间努力学习,认真工作,调动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实训任务。现对2017年中期实训优秀实训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金融学院参与2017年中期实训的全体学生(包括集中实训与自主实训)。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评选要求:
1.实训时间持续3周以上者;
2.在实训单位期间勤奋好学、积极工作,认真完成实训大纲规定内容,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能力,并且有突出贡献,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工作事例;
3.在实训单位期间积极为实训团队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服务,配合学院承担上传下达责任,配合指导老师统筹实训团队的日常事务,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4.实训结束后,能按时完成并提交《实训报告书》等相关实训佐证材料,材料应包括实训周记、个人实训总结以及实训成绩评定表(盖有单位公章)。
5.在实训单位期间积极参加单位的各类文体活动,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等方面获得奖励或其它特殊表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实训期间无故缺勤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天者;
3.违反实训单位规章制度(如:工作中擅离职守、擅自休假等)或因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训单位批评者;
4.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5.《实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三、评选比例
优秀实训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四、评选时间安排
1.9月11日——9月19日,各实训小组负责人将集中实训学生的《实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齐后,交与实训指导老师;各班班长将自主实训学生的《实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齐后,交与学院学生会权益部周明。
2.9月20日——9月23日,实训指导老师、权益部将初评优秀实训生推荐表(附件)及《实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提交至金融学院207办公室。
3.9月24日——9月25日,学院审核并公示优秀实训生名单。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为确保优秀实训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要求各组实训指导老师要亲自把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公开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评选名额。
金融学院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