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8级金融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9-09-25浏览次数:2152

为了做好2018级金融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制订《2018级金融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各系主任负责各专业计划宣传工作,班主任做好学生指导工作,院教务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及协调工作。

长:许传华

副组长:李正旺、高鹏

员:叶翠红、陈义国、孔月红、张乐、欧姣姣、周蓉

二、专业分流的原则

1、志愿为主,成绩优先。

2、公平、公正、公开。

3、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调整与发展;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三、专业分流实施步骤

1、专业人数

根据2018级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要求,2018级金融学大类学生将按照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3个专业分为若干班级。考虑学师资力量、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设定各专业分配最低控制人数。

2、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28日(下午18:00-20;00大学生活动中心2号报告厅),学院公布专业接收计划,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进行专业宣传、介绍,由各系负责人对学生专业选择给予指导。

2)10月8日前,金融学大类班级学生在教务处网上进行专业意向填报,并将结果汇总。学生根据自己学习兴趣和当年流转专业情况按照主次自主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应填满,未填满的视为服从学院安排。班主任做好指导工作,组织在教务处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学生自由申请,一次填报三个志愿,愈期不填者,按服从分配处理。

3)10月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专业班级分流计划数。

4)10月15日前,进行专业分配。学院根据教务处系统整理的专业志愿填报,以第一学年的必修课程成绩为依据,根据排序先后,按照学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确定专业,当检索到考生填报专业有计划余额,即确定为此专业。学生第一、二学期全部必修课程成绩(体育课除外)排序中,如有成绩相同的,按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序确认先后次序,仍无法确定先后次序的,依次按“英语+数学”总分、数学成绩排序确定先后次序。学院教学办制作《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配年级汇总表》,并编排班级,制作《金融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班级名册》。

5)经学院预确认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正式确认名单,并按程序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

  

未尽事宜,由金融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融学院

                                                          2019年9月25日



附:

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端操作方法引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