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日,我校印发实施《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现摘录《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如下,请各班利用晚讲评时间组织学习。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不端正;
(二)未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毕业当年未能获得毕业证书者;
(三)违背学术诚信,因考试违纪受到过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
第六条毕业生已达到毕业条件,但因第五条第(三)款情形,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如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破格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在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奖且排名前五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三者;
(二)在校学习期间,在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北经济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我校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论文经中国知网检测查重率低于20%;
(三)在校学习期间,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专利权人仅为湖北经济学院);
(四)学生应征入伍或服役期满退伍者;
(五)考上公务员、研究生或参加国家支援边远地区行动计划项目;
(六)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
(七)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可破格授予学位的。
二、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9﹞5号)要求,2019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于6月15日举行,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站进行报名,相关通知:http://jwc.hbue.edu.cn/d1/42/c704a184642/page.htm
三、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核对工作
请各班班长组织好班级受助同学的信息登记及核对工作。核对无误的助学金发放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下周二下班之前上交学院201办公室。
四、警情通报
(一)3月4日21时左右,我校学生被人冒充香港人被骗现金3000元。
(二)3月6日14时许,我校学生被网友银行转账换微信转账,对方使用假转账截图,被骗5500元。
请再次提醒同学们做到“六不要”:不要轻易相信;不要轻易汇款;不要轻易透漏信息 ;不要轻易扫码;不要轻易点击链接;不要轻易接听转接电话。一旦发现有涉及到钱财转账无法分辨的情况或者发现已经被骗的情况 ,请立即拨打藏龙岛派出所电话:13871101013,也可以拨打辖区李振庆警官电话:1339716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