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讲评材料
一、关于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就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二)补录内容与要求
1.补录内容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1)父亲或监护人1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2)母亲或监护人2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2.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实行自愿原则。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也可以选择都不填报。
3.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4.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5.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填写,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自己承担。
(三)补录方式
1.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首页—信息维护--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进行补录,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2.监护人信息提交后,请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首页—信息查询-查询个人信息-其他信息里确认所填信息是否准确与完整;
3.如果信息需修改,请重复上述步骤;
4.不愿采集的学生可以在界面上勾选“我已了解相关政策,我自愿放弃填报”后点击提交。
(四)截止日期
补录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6日。截止时间过后不再补录。
(五)组织实施
信息补录完成后,学校将学生个人补录的信息上传到全国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准确完备的信息是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及时补录信息,将可能影响学生家长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各学院利用晚讲评进行讲解,要求学生与家长协商后在学校规定日期前完成补录。
请各学院务必根据通知要求准确通知到学生补录内容和要求,补录方式以及截止日期,让全体学生了解填报的意义、步骤和未及时准确填报可能造成不能享受扣税政策的后果,此项通知要求覆盖到全体学生包括休学学生,请务必高度重视,安排到位!
二、关于严禁学生酗酒的通知
窗体顶端
开学初是学生酗酒事件的高发期,为加强校风建设、防止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及治安事件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特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禁学生酗酒。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酗酒危害
请各学院利用晚讲评加强学生酗酒危害的宣传教育。酗酒的危害:
1.影响身体健康。过量饮酒可导致肝脏伤害,脂肪堆积在肝
脏引起脂肪肝,也可能引起胃出血而危及生命,伤害神经系统。
2.容易激发情绪。酗酒后,情绪易激动、乱发脾气、判断力和控制力不佳、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神志不清会引发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等刑事案件发生,存在高犯罪率。
3.导致精神恍惚。过量饮酒,酒精严重刺激大脑会导致记忆力下降,影响学习成绩。
(二)强化学生日常管理,严格学生酗酒处理
1.严禁学生聚众饮酒。对聚众酗酒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从重处罚。
2.学生参加校外老乡会,同学会、生日会等聚会活动,严禁酗酒。因酗酒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
3.因酗酒引发打架、群体斗殴、损坏公物及其他不良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
4.因酗酒晚归不服从管理,在宿舍区滋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酗酒者,从重处分。
6.学生郊游、毕业聚餐等活动,坚持适度饮酒,严禁聚众酗酒。活动组织者负有监督责任。
三、关于进一步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通知
针对部分学生不知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地址和预约电话的问题,请各学院利用周末晚讲评,进一步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地址和预约电话,便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电话:81977071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地址:实验楼1-310
四、金融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的实施办法
为更好的落实开展我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严格规范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流程,保证推优质量,特根据校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文件制定我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规范文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流程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前期 | 第二周晚点名 3月2日 | 团支书通知愿参加推优的支部成员自愿书写入党申请书(要求:本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入团时间超过一年。申请书要求格式规范,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手写在标有湖北经济学院的红头信纸上,字数不少于3000字,落款日期统一写2019年3月)。 |
第三周晚点名 3月9日 | 团支书在晚点名结束后将收到的入党申请书移交给教二大厅金融学院团委组织部处。 | |
3月10日(星期一) | 团支书在断网前(23:00)上交金融学院团推优自愿申报汇总表于组织部邮箱。 | |
中期 | 第四周晚点名 3月17日 | 1.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团支书介绍大会准备情况,介绍推优办法,宣读推优候选人名单。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候选人依次上台陈述,不少于2分钟。(需党员或班主任在场) 2.现场投票,确定推优名单后,团支书填写“(附件三)推优汇总表”,并将附件三纸质档于3月19日星期二晚23点前交给各支部相应的组织部干事。附件三电子档于3月18日星期一晚23点前发到金融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484233762@qq.com审核。 |
后期 | 校组织部审核公示后 | 经校团委对推优对象审核公示后,金融学院团委组织部下发“(附件四)湖北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各支部填写并将其交给金融学院团委组织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二、团推优条件
1.推优对象为入团时间超过一年且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年满18周岁的在校共青团员。
2.上学期平均绩点在2.9及以上(大一第一学期及专升本没有成绩的,此项不做要求)。上学期所有课程不得挂科(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
3.凡受过校级处分者,一年内不予推优。
4.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组织拓展,热爱党组织。
5.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表彰的同学,经常参加志愿者服务、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三、团推优注意事项
1.推优最终结果由团支部大会投票产生。团支部大会与会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2/3,得票数需超过与会人数1/2方可推优。
2.推优人数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特推、直推不占用支部名额。
3.直推(由院系团委直接进行推优)需在支部内投票通过方可推优。
4.特推(高中阶段已经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需有党校结业证书且材料齐全,在团委书记审核通过后,可推荐不用投票,但在附件三后备注“特推”。
5.推优资格在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仍于其他团员一起推优(如:大一推优后,没有进一步发展,大三需再次推优)。
6.推优名单请各团支书确认无误后再上交,若发现电子档与纸质档信息不一致,则取消推优资格。团推优需进行多次文件填写,请确保每次信息填写正确无误。严禁擅自修改推优人选。
7.申请入党年月为上交的入党申请书的落款年月,请团支书确保填写无误。
8.附件三地点的格式统一样式为J1-203,主持人员写名字不写职务,绩点小数点后一位。纸质档除意见和签名,全部打印;电子档团支部意见及签名需填写,被推荐人签名、班主任意见及签名不填写。(见附件三规范格式)
9.附件四由金融学院团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具体格式见附件四规范格式。
10.各支部推优文件均需上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电子档以添加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84233762@qq.com,邮件标题为“行政班级全名+推优表名称”,如“金融Q1741推优汇总表”。
五、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的通知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生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现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9年3月5日17:00之前,将报名表交至法商科研楼207办公室周老师处。http://jrxy.hbue.edu.cn/cf/3e/c655a184126/page.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