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鄂经院发〔2021〕29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50号)、《湖北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审核实施办法》,经个人申报,所属学院初审,金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审核,金融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现将2023年金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予以公示:
金融学院(35人)
方洁、许传华、何慧刚、王国红、李敏、林江鹏、彭芸、刘宁、张世晓、李毅、杨申燕、戴静、李正旺、周文、刘畅、金丹、孔月红、叶翠红、叶楠、杨敏、张远为、童藤、唐翔、马永健、苏帆、兰晓梅、高俊、薛心蓓、王怡、王婧、于寄语、万鹏博、陈浩、许超、何云
经济与贸易学院(7人)
付宏、赵锋、张全红、李博、陶珍生、乔长涛、李方静
低碳经济学院(7人)
王珂英、刘习平、汪金伟、彭莎、黄锦鹏、李丹丹、彭华容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3人)
蔡红英、魏涛、陶东杰
财经高等研究院(1人)
罗德庆
数学与统计学院(4人)
张耀峰、张志刚、夏伦、卢米雪
信息管理学院(2人)
刘文平、刘行军
信息工程学院(2人)
田浩、李红艳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
公示期间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金融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81973058,邮箱: jrxyjs@hbue.edu.cn。
金融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