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院两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基本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18周岁。
2.截至2026年9月18日,提交入党申请书须满6个月,且在此期间须经团组织推优成功。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选拔程序
各班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工作:
1.各党支部、班级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入党信息,严格根据选拔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2.各班团支书将确定之后的候选人名单,发给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审核。
3.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审核无异议后,各班团支书将拟确定名单提交所属党支部讨论。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后续需参加湖北经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预计安排在2026年10月,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提交方式
班级拟推选名单确定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9月22日前发给所属党支部负责人。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总支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