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80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经学院评审小组评选最终确定程浙、吴俊怡等64名同学为我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院就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严禁造谣传谣、诬告陷害,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058
办公地址:明辨楼219
三、其他说明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学校要求,将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2. 若在公示期内或后续审核过程中,发现推荐对象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推荐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