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6年“金帆启航”第二课堂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培育院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涵养优良学风,学院特拟定《“金帆启航”第二课堂项目培育与奖励办法》。该办法旨在鼓励本院学生担任项目队长,积极在学科竞赛领域发力,冲击高质量成果,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一、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培育竞赛范围:创业类项目团队、创新类项目团队和其他参加A+类学科竞赛的团队。

项目成员要求:队长应当为金融学院学生,竞赛申报时以金融学院为第一单位申报。同等情况下,优先培育指导老师有本院教师的团队。

二、培育周期

培育周期为1年,同一内容项目优化后可以继续申报。

三、培育项目要求

(一)创业类项目团队要求

通过本项目立项的创业类团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3个要求:

1)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申请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3)选择参加2项及以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数据要素×”大赛等A+赛事;

4)选择参加1项及以上“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能力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文旅和会展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等A类以上赛事。

(二)创新类项目团队要求

通过本项目立项的创新类团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5个要求:

1)申请科研立项;

2)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3)申请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4)选择参加1项及以上“数据要素×”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A+类创新类赛事;

5)至少选择参加2项及以上“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能力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等A级以上创新类赛事。

(三)其他参加A+类学科竞赛的团队

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和其相应类型的学科竞赛。

四、项目培育金额

对于创业类项目团队与创新类项目团队,学院分别支持重点培育项目不超过5项,单项培育资金2000元,分别支持一般培育项目不超过15项,单项培育资金500元。

对参加其他A+类学科竞赛的团队,全年投入不超过3000元,主要用于学院为学生提供比赛必要的支持,如数学建模大赛暑期备赛慰问、职业规划大赛必要指导等。

请有参与项目意向的同学,填写《“金帆启航”第二课堂培育项目立项申请书》,并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习部张钰琪同学邮箱:2390927902@qq.com,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2日,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参与其中,借助项目平台锤炼自身能力、斩获优质成果。


“金帆启航”第二课堂培育项目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