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第七届龙舟比赛教职工参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1-05-09浏览次数:1094

各二级工会: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我校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教职工参加水上体育锻炼的热情,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会将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第七届龙舟比赛。为确保龙舟比赛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21610日下午

2、比赛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水上运动基地

二、比赛项目  

300M直道竞速

三、比赛办法

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成由10名划手(至少2名女选手)、1名鼓手、1名舵手的龙舟队,划动龙舟在300M的直道静水水域竞赛。舵手由赛会统一安排。

四、比赛名次

按竞赛成绩决出前八名。

五、报名时间

    202151410:00时前将参赛名单(含12名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号码,并填写参赛选手7日内的血压,心率情况),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 1、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第七届龙舟比赛报名表.doc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

                   202157

 

附件1

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承办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21610日下午

2、比赛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水上运动基地

二、比赛项目

300M直道竞速

三、比赛办法

(一)参赛人员: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报名,二级工会组队人数不足参赛要求的可向本项目组织方申请合并组队参赛,合并二级工会不得超过2个,每队运动员限报16人,其中领队、教练、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10人(至少有2名女队员),替补划手2人。

(二)比赛按照中国龙舟协会最新通过的竞赛规则执行。

(三)比赛采取预赛、决赛方法决定比赛名次。

(四)比赛使用12人龙舟,包括比赛用桨,由学校统一提供。

(五)各参赛队队员需具备着装游泳200米以上能力。

(六)各参赛队须提供全部参赛队员的身份证号码、7天内的血压和心率情况,学校统一购买比赛当天参赛选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竞赛规则

(一)检录

1、比赛队必须按检录裁判通知的时间到检录集合处报到,接受裁判点名,服装检查。

2、检录时,若队长声明上场队员有减员时,可允许划手中少2人参赛。

3、赛队不得在龙舟上外加附着物,不得携带通讯、动力器材等与竞赛不符的物品登舟。

4、违规处罚。在规定时间内超过检录时间15分钟仍未到达检录集合区的赛队,将按弃权处理。

违反上述第2条和第3条规定,取消参赛资格。

(二)起航

1、进入起点。各队根据起点裁判的指令进入规定的航道起点处;赛前1分钟取齐员开始排位。

2、出发准备。各队舵手指挥好划手按取齐员的要求调整好龙舟的位置,将龙舟(龙头)前沿稳定在起航线上,此时有不服从裁判指挥或有意拖延时间者,将受到黄牌警告,此时警告也将作为抢航犯规一次计算。

3、起航。各队准备就绪后,发令员可以组织出发,发令程序为:“各队注意”(运动员做准备姿势),“预备”(运动员处于静止状态),“鸣枪”(各队出发)。发令员通知“各队注意”时,未准备好的赛队,鼓手应把手高举过头并且不停摆动,发令员将视情况延时发出“预备”口令。此时如属有意延误比赛也将受到黄牌警告,此时警告作为抢航犯规一次计算。“预备”至鸣枪之间有若干秒时间间隔。

4、抢航犯规。发令员发令(鸣枪)前,凡划桨划动或利用敲鼓、吹哨、呼喊指挥划手者,均判罚为抢航犯规。

5、抢航信号。赛队发生抢航后,起点裁判将以鸣枪等信号以示抢航犯规,途中裁判艇进行拦截,召集各队回到起点。

6、犯规处罚。同组比赛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赛队、一次黄牌警告又抢航一次的赛队、连续两次抢航的赛队、发生抢航后拒绝裁判召回至起点的赛队均被红牌判罚,取消该项比赛资格。

每组比赛的起航次数不超过3次。若发令员组织第3次起航时再发生抢航犯规,将不再召回,比赛继续进行,只通知终点裁判第3次起航时那条行道参赛队犯规,取消其该组比赛成绩。

发令员发令(鸣枪)后,该队不论任何原因延误起航,责任自负。

(三)途中

1、越本航道。若发生串道并以领先优势在其他龙舟之前时,不论相撞与否,实质已对其他赛队造成了影响,则该队被红牌判罚,取消该项比赛资格。若发生串道时,串道之龙舟落后于原航道的龙舟,未影响原航道正常比赛的龙舟队的成绩,可不判犯规。

2、各队鼓手应积极有节奏地敲鼓指挥划手,可以吹口哨配合鼓声指挥划手。

3、各队鼓手、舵手不得持桨划水,包括不得使用划水器械、利用一只手划水等,否则,该队将被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

4、比赛中如发生两条或两条以上龙舟相撞,根据下列情况判罚和确定是否中止比赛:

1)预赛发生此等事件,犯规队被红牌判罚,取消该项比赛资格,其他队比赛继续。

2)决赛的赛事在比赛半程内发生此等事件,途中裁判长将发出中止比赛信号并拦截,犯规队被红牌判罚,取消该项比赛资格,其他队立即回起点重赛。

3)决赛的赛事在比赛过半程后发生此等事件,犯规队被红牌判罚,取消该项比赛资格,其他队比赛继续,由总裁判长指令确已受到影响的队重赛,休息时间为10分钟。该组比赛则以成绩确定名次。

比赛中如发生运动员落下水,该参赛龙舟队必须立即停止划行,实施救助,当落水运动员全部上艇后,该龙舟可以继续比赛,该轮比赛成绩有效。

(四)终点

1、龙舟(龙头)前沿到达终点线,即为划完全程,由终点裁判根据龙舟通过终点线的先后顺序判定名次。

2、龙舟到达终点后,应及时回起点准备区接受裁判员的检查,准备下轮比赛。

3、发生下列情况视为终点犯规,成绩无效,名次取消:

1)龙舟未从本航道通过终点。

2)龙舟到达终点时所载队员数目与比赛出发登舟时不同。

3)发现严禁携带的违禁物品。

各队的2名替补选手要在比赛前在集中换人区等待,各队的换人只能在此区域进行,任何队未在本区域进行换人,一经发现并确认,每发现一次加罚5秒。

(五)其他:如在比赛过程中发生纠纷,各队要服从裁判的裁决,如对比赛有异议,由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

六、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