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科研兴趣,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21年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科研立项: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科研结题: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5日
二、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3.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4.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学生科研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
5.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三、金融学院2021年学生科研立项程序
1.线上提交:4月15日-4月28日,项目申请者在27日晚十点前提交《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活页》(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242470590@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纸制材料送于栎四宿管处;
2.初评筛选:4月29日-4月30日,学院团委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业老师评委对项目的有效性和专业性进行论证并初步筛选,4月30日公布立项入围项目;
3.组织答辩:5月13日前,邀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就本学院学生立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院级立项名单和校级立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推荐名单,2021学年拟报送校级立项25项,院级立项20项(报送校级立项未通过项目转为院级立项)。
四、2020年的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收集5月5日完成)
1.结项要求:各项目组须将成果和结题报告提交给学院团委,学院团委a)根据其是否公开发表论文(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刊》及以上),b)是否在“挑战杯”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上获奖,决定项目能否结题,c)5月6日,组织不能按照a、b类结项的团队采用答辩方式结题或将科研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方式结题,需附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综合意见书,请各团队于5月5日前,将结项报告+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期刊论文封面+目录+正文扫描件或用稿通知书)发送至邮箱:1242470590@qq.com。
2.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向团委提交《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3.校团委将随机抽查部分学院2020年度科研结题项目。
五、成果评选
1.学院团委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在2020年的学生结题项目中评选院级优秀科研成果(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20%)。获得院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的团队将有资格参加校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2.校团委会同科研处组织专家在学院所推荐的优秀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六、奖励标准
根据预算安排,学院拟对2021学年校级科研立项团队、2020学年校级、院级科研立项团队结项且成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及安排在立项和结项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金融学院团委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