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全面发展,深化“三有三实”的人才培养特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展现当代青年良好精神面貌, 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讲道德、能担当、尚学习、重实践、愿奉献的良好学习风气,特设立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高顿奖学金”。学校拟于春夏之交开展本次评选,各支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好本支部同学参与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本次评选结果不超过 10 人,奖励金总额2 万元。
2.本次评选将召开授奖仪式, 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奖励不超过2000元/项。
3.为展示金融优秀学子的精神风貌,学院将对“高顿奖学金”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二、申报条件
1.凡未受法律处罚、校纪校规处分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或学生团队、在册社团均可参加评选。“高顿奖学金”评选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已经获得“高顿奖学金” 的个人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报。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坚定“四个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无违法违纪情况。
4.在学科类竞赛、学生科研、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公益志愿服务、文学创作、体育竞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或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其事迹、行为或成果能代表当代大学生风采,并成为全院学子学习的对象。
三、评选程序
院学生会根据本办法负责“高顿奖学金”的组织评选,通过自主申报、材料核实、小组初审、投票表决、公示确认的形式确定当年获奖人选,并召开大会予以表彰。
1.自主申报。申请者需提交《金融学院“高顿奖学金”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核实。由学生会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并将初审结果向评审小组报告。
3.小组初审。在申报材料初审的基础上,按评奖数 1:1.5 范围确定入围评审名单。
5.小组成员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评审投票,并按得票高低顺序拟定获奖者名单。
6.公布确认。评审小组将评审情况与结果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并进行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予以确定表彰。
为保证评选质量,该奖项在评选时依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不满足最大获奖者数时可以存在空缺。
四、工作安排
1.本次评选活动在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所有申请材料需于2021年4月4日23:00之前将报名表发至1518262699@qq.com此邮箱。
3.团委秘书处按要求组织好材料初审,并于2021年4月5日22:00前将已初审完成的材料交评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