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5-11-05浏览次数:13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40号)要求,学院严格按照程序,经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现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自 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公示期间,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异议申请需客观真实,严禁造谣、诬告。
咨询、投诉邮箱:247135451@qq.com;
电话:027-81973759 黄老师;
地址:明辨楼201办公室。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鄂ICP备05003310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明辩楼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