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党员发展的要求,经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党总支讨论审定、学院党委审核,于2021年3月确定金卓等21名同学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12日。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2日17:00之前向金融学院祁君老师或欧姣姣老师反映。地点:明辨楼205办公室,电话:027-81972527。
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第一党支部:
金创Q1741:宛千帆
金试Q1741:金卓、潘纪庆
学生第二党支部:
金融Q1741:王芬
金融Q1742:易姝、黎欣
金融Q1743:邹苏晓、陈洁茹、陶雨桐
学生第三党支部:
投资Q1741:余斌梅、韩欣然
学生第四党支部:
农银Q1741:黄迪、代尚、周美杉、石一凡
金融S1921:刘吴一尘、刘曼琳、邢志杰、曹小莉、祝晴、陈欣颖
金融学院学生党总支
二〇二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