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请见附件
二、答辩学生
学位论文在第一次答辩结束后通过检测(即未参加)的学生;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学位论文在第一次答辩前被专家抽检为不合格的学生。
三、答辩分组
5月14日前,各系部完成答辩分组,每组答辩成员控制在3-5人,选定一位老师为答辩组长(答辩组组长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答辩组长主持、组织本小组的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协助,由答辩组长安排具体任务。
2、答辩流程:学生制作PPT进行论文陈述(5分钟);答辩老师提问(每生至少3个问题)(3分钟);学生回答问题(5分钟);老师评议(2分钟)。每位同学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3、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提前15分钟携带3份(其中3份交答辩教师,1份学生答辩使用)装订好的论文,以及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到指定的教室参加论文答辩。
4、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准确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基本信息。
5、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应综合考虑论文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答辩组长记录答辩小组决议及成绩,指导答辩秘书填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答辩结束后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剩余部分的填写。
6、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都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89>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五、答辩结果
所有参与答辩的同学,答辩结果可通过指导老师获知。
六、毕业论文材料存档工作
5月18日之前,指导教师完成所有论文指导和成绩评定工作,并根据教务处最新要求登分。暂按照以下材料顺序由指导老师收齐本部学生并交学院归档(具体材料以教务处最新通知为准):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
(4)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精装)
(5)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简装,要有修改痕迹)
(6)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外的其他材料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