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及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部署,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团省委、省学联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9月
二.奖励设置
1.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其中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2.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3.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省内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省内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申报材料
请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纸质版交至明辨楼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jrxytwxs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