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各位指导教师:
为保障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三有三实”人才,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及《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决定进行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数量
抽检论文范围覆盖学院2025年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包括第二学位学生)。按本届即将获得学士学位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的20%进行抽取,共计90篇。
二、组织与实施
组织: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组 长:金融学院院长
副组长:戴静
成 员:周蓉 雷海燕
专家组:全体专任老师
实施:随机从“格子达”学位论文管理系统检测合格的论文中抽取90篇学位论文,采取盲评的方式,由学院专家组成员于4月21日至4月23日对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阅。4月25日前,评阅专家将“金融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反馈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汇总后将抽检结果于4月28日前将提交学校教务处。
三、评议要素与评价方式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各学院专家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具体评议要素可参考《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见附件2)执行。
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考察,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合格。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一)学院抽检合格的论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抽检不合格的论文,由学院组织一次复评,合格后参加答辩,由此错过第一次答辩的,可补充答辩一次,若复评仍无法达到答辩标准的,则取消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学生延期毕业。
(二)对抽检“不合格论文”篇数较多的老师,学院将进行质量约谈。
(三)学生论文被学院和学校同时抽检的,结论以学校专家组意见为准。
各参与评阅老师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负责地做好学院抽检论文的盲评工作。
金融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金融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结果汇总表.xlsx
(撰稿人:周蓉 审核人: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