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346

内各单位:

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

(一)考核原则

聘期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重心下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评价,突出业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省管干部除外),分教师和非教师两类岗位,其中非教师岗位包括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等岗位。

2024年1月1日以后来校不满一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聘期考核。

与学校签订有人才引进合同(含科研岗、首聘制等)的教师,依据签订的工作合同进行考核,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三)考核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受聘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重点考核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五)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结果运用

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鄂经院发〔2013〕206号)相关条款执行。部分条款明确如下:

1.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核批准,予以续聘。

2.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教职工,缓聘一年。缓聘期间基本工资不变,绩效工资按学校分配办法下移一档执行。

3.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低聘一级岗位。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按新聘岗位执行。

二、第五轮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工作坚持总量控制,按岗聘用,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和第四轮聘期考核结果确定岗位聘任结果。

三、工作安排

(一)2025年3月17日前,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发布通知,学院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二)聘期考核

1.被考核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任教师填写附件1,非教师填写附件2),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提出岗位聘用申请,提交本单位工作小组。“双肩挑”人员实行双重考核,聘期学术工作情况和管理岗位履职业绩均需填写。

2.院内各单位工作小组应结合被考核人的岗位,依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进行民主评议,在公平、公正、客观的基础上结合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意见,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4.2025年3月24日前,各单位组织完成聘期考核工作,将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综合办公室易晓勤

5.综合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考核意见,报学院工作小组审定,公式结束后报人事处

(三)岗位聘用

1.院内各单位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岗位,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拟聘岗位汇总表(附件4)报综合办公室易晓勤。

2.学院工作小组审核新聘期拟聘岗位,并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公示结束后,报人事处

四、相关说明

(一)专任教师积分考核相关事项

1.专任教师聘期考核情况依据积分系统聘期考核结果填写。如对聘期考核学术积分或成果等级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或科研处。

2.教学为主型的副教授,如申请按“6个学期教学排名在学院前50%”标准考核,需提供教务处认定的教学排名表。

(二)专任教师申请转岗,按《湖北经济学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88号)有关规定办理。

(三)专任教师重新申报教师岗位类型,按《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修订)(鄂经院发〔2017〕6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22号)有关规定办理。

)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合格可根据空岗申请岗位等级晋升,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在本次聘用中未上岗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入人员交流中心待岗,经培训合格后,可再次申请上岗。

)未尽事宜经请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联系人:谷木荣、易晓勤 81973760

李明      81972657

 

 

              

             金融学院

               2025年3月17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任教师).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申请表(非教师).docx

附件3:院内单位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院内各单位第五轮岗位聘期聘用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