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整体工作部署及要求,我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39号)文件完成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初评推选工作。依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金融学院共有11名同学符合条件并提交了申请材料,经过申请者答辩、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坚持“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突出典型”的原则,初评并推荐龚建勋等6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并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在学院进行公示。
公示如下:
龚建勋(金试2141) 管程(保险2141) 文楠(金创2141)
赵艺茗(金融2141) 林佳泓(农银2241) 解书勤(金融2241)
公示期间,如果对初评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4日前向以下人员反映。
联系人: 高师副书记(027-81973761;154115942@qq.com)
张一蔓老师(027-81973759;335613914@qq.com)
金融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