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实习环节是培养“三有三实”(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实践、实用、实干)人才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实习的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学生通过实习活动,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够切实地做到活学活用,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备在以后的工作学以致用。同时,毕业实习是本科生教学的必修环节,不参加或未按规定质量标准完成实习任务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二)毕业实习的任务
1.巩固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提高;
2.出色完成实习单位交予的工作任务,做好实习周志、个人实习总结撰写,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报告,所有实习环节要求在“校友邦”系统进行操作并留有记录;
3.在实习过程中学会如何在工作中协调人际关系,加强团队合作能力,同时在工作中找出自己的不足,确定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实习对象与时间安排
(一)实习对象
毕业实习对象为本科各专业2025届毕业生,包括:金融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金融学(拔尖创新班)、金融学(农银长江班)、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金融科技专业。
(二)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时长为8周(第8学期1至8周),即从2025年2月17日至4月11日。
三、实习组织管理
(一)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璐
副组长:周文 高师
成 员:刘畅 金丹 孔月红 马永健 周蓉 孙光涛 姚璐璐 樊非 张一蔓 李聪聪 黄韵瑾
(二)实习安排
各专业学生实习安排:各系部负责联系实践教学基地,做好本专业学生实习安排,安排专任老师负责实习学生的实习管理,安排送学生到实习点和看望实习学生的工作。
1.2024年12月15日前,各系联系并落实好集中实习单位,确保学院所有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实习基地都能接收一定数量的毕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签订毕业实习协议,要求明确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的权利、义务及管理责任。无协议的,不得派驻实习生,严禁委派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2.2024年12月20日前,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讲解毕业实习的意义、内容与要求,尤其要做好实习纪律、实习安全教育。
(三)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方式进行,对于个别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采取分散方式进行。分散式实习的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区意向工作单位进行实习。
(四)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即学业指导教师,单位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指定。
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熟悉和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实习进度,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指导学生按实习计划和进度进行实习,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和实习期间的生活。
4.指导学生写好实习周志、实习总结、负责组织学生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5.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实习内容
1.立足于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专业基础知识,深入了解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变化和特点;
2.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国内金融业和国际金融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问题,探索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
3.深入了解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运行规程,包括采取的新业务、新技术、新制度等;
4.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结合本人意向及实习单位要求,通过实习增强团队意识和实践技能,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供一定的实践素材。
四、实习要求
(一)实习学生要认真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保守商业机密。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违纪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实习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实习单位和学院领导请假。
(三)实习学生要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讲文明、讲礼貌、维护学校的声誉;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要多虚心请教实习单位的领导、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四)实习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物和公共财产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独立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应与学院签署协议,对在校外期间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五)实习过程中,学生需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按要求认真完成实习周志、实习报告等信息的填写;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整理实习数据,按要求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六)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必按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须经学院批准。
五、实习考核及总结工作
(一)组织毕业实习答辩并完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对于所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环节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实习教学质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指导老师有权直接取消毕业实习答辩资格或判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1)擅自不参加实习者;
(2)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违背职业道德或因工作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4)实习期间违法违纪者;
(5)缺交实习成绩鉴定材料或对鉴定材料弄虚作假者。
(二)学校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实习总结和有关评优材料,组织评选优秀毕业实习指导老师、优秀毕业实习生(按毕业生总数5%评选),并予以表彰。
六、材料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包括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评定表。
(二)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采取电子归档,由学生随写随保存,先保存在校友邦平台,待实习结束后,由学院从校友邦系统后台导出学生所有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的电子版进行存档。毕业实习周志及总结填写要求:毕业实习周志不少于8篇(每篇不少于800字),毕业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总结)必须由实习生本人如实填写,不得雷同或抄袭。
(三)《实习考核表》采取电子归档和纸质归档,电子档系统留存,纸质档一式一份;《实习成绩评定表》采取纸质归档,纸质档为一式二份。上述表格纸质版由学院各指导教师收齐后统一交学院教务办归档保存。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24年10月28日
2025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推进表
| 工作时间段 | 事项 |
前期准备阶段 (第7学期7至17 周) (2024年) | 第7周(10月8日—10月11日) | 2025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导入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平台)。 |
第8周(10月14日—10月18日) |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 |
第9周—11周(10月21日—11月8日) | 学院督促毕业生在校友邦平台注册激活。 | |
第12周(11月11日—11月15日) | 学院将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报教务处。 | |
第13周—16周(11月13日—12月13日) | 学院联系落实集中实习单位。 | |
第17周(12月16日—12月20日) | 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讲解实习要求等。 | |
实习阶段 (第8学期 1—8周) (2025年) | 第1周—第8周(2月17日—4月11日) | 学生实习阶段,利用校友邦平台记录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指导老师定时批阅监督学生的实习进度并对学生的实习周志、总结进行评阅打分,实习时长不低于4周。 |
总结阶段 (第8学期 9至12周) (2025年) | 第9周—10周(4月14日-4月25日) | 指导老师在校友邦系统完成实习周志、实习总结的评分工作。 |
第11周—12周(4月28日—5月9日) | 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录入及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 |
第13周—14周(5月12日—5月23日) | 1. 各学院完成材料归档及评优材料报送工作。 2. 各学院将毕业实习数据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