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违规违纪处分通知单
金创Q1741班级陶柏村同学:
由于你在本学期旷课已达8课时,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特此告知,以示警戒。
违纪事实:截至第十三周,该生第六周旷课1课时,第七周旷课4课时,第八周旷课2课时,第十三周旷课1课时,共计旷课8课时。
处理依据: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手册》学生管理及奖惩办法、金融学院日常管理制度等相关内容。
根据违纪事实与文件依据,特向违纪者本人送达违规违纪处分通知单一份。自通知单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至金融学院201办公室范帷筹老师处予以说明,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生效。
金融学院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