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各行政班级: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履约还款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关于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履约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就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根据《2011届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通知相关学生。
二、各班级要在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逐一组织学生签订《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提醒学生按时还款。确认书按照一式两份填写(正反面打印),学生保存一份,学生资助中心留存一份。
三、学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后,各班级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并将电子档报院学生资助中心。
四、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履约还款工作,提醒毕业生,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讲明违约后果;要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信息档案,确保联系渠道畅通,以便有效提醒贷款毕业学生按时还款。
五、本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
金融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