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准则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2-09-02浏览次数:87

2012年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细则一、 资助名额:20人二、 资助金额:3000元/人三、 参评标准:(以下标准缺一不可)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或研究生;3、 本人在校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有自强自立精神,生活简朴;4、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 2011—201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50%(含)且无挂科;(不四舍五入)5、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接近最低生活保障线,必须是认定为贫困生;6、 上学年已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或宋庆龄基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参评;2011年度已获得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也不予参评。7、所申请学生将参考本学期早操、查课、晚点名、寝室卫生检查、卫生包干区等各项考勤记录。四、申请程序1、提交一份个人在校表现的情况说明材料,具体见申请表(申请表请在金融学院“院系公告”栏下载)2、请将申请表于9月14日12:00之前以班为单位将申请表交给群贤楼332室车老师。逾期视为弃权。同时将电子档发到 526541863@qq.com,办公室电话:81977054.希望所有受过资助的学生怀有一颗感恩之心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如参加义工社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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