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17晚点名材料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06-09-15浏览次数:57

  一、关于助学贷款。
  十•一返校后,助学贷款(不包括以前已贷款成功的同学)开始申请。请各班新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十•一长假期间,把申请材料准备好,来时交到班主任处。
  二、关于学生证补办。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生证补办事宜集中在每学期的第三周和第十七周办理,如需办理请写好补办申请(班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到学工处办公室办理。超出以上期限者一律不予补发。
  三、关于学费。
  已交清上一学年学费的同学,如成绩仍不能查询,请带交费收据到群贤楼331姚老师处解除屏蔽。根据学校综合测评有关精神,对于上学年学费暂没交齐的同学暂不进行综合测评,请同学们努力成缴费任务。

 

金融学院综合办公室
200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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