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的通知
金融学院06、07、08级各班团支部: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院实际情况,将开展新一轮的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推荐对象:
学生入学半年后,能按期缴纳团费,坚持参加团组织生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共青团员。
2、具体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 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校纪校规、团的纪律,未受到任何处分。坚持真理,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个人修养,品行高尚,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或连续两学期进步在5名以上)。
(二)具体名额分配
金试QO841 4 金融Q0841 5 金融Q0842 5 国金Q0841 5
国金Q0842 5 公金Q0841 4 保险Q0841 3 投资Q0841 5
国金Q0741 5 公金Q0741 5 金试Q0741 4 金融Q0741 5
金融Q0742 5 投资Q0741 4 国金Q0742 5 保险Q0741 3
金试Q0641 4 国金Q0641 4 国金Q0642 4 金融Q0641 5
金融Q0642 5 保险Q0641 3 公金Q0641 3 投资Q0641 3
金融S0821 2
(三)“推优”程序:
各班级团支部参照上述条件评选,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金融学院分团委331办公室。
(四)截止日期:2009年3月30日。
二、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 “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一)评选类别
1、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
2、优秀个人:五四红旗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
2.团员之间相互团结、相互支持、与班委配合默契。
3.支部一班人能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能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青年办实事。
4.能够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系统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5.认真贯彻各级党、团组织的决定,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6.能按期组织所属团员青年过团组织生活,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
7.能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在全校、院系活动和比赛中表现突出。
8.学习气氛浓厚,人均成绩在70分以上。9.遵守校纪校规,支部团员无违纪行为。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进,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培养和教育。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青年中起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4.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排名名列在班级前25%以内。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3、“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必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2.担任团内职务一学期以上。
3.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动脑筋、想办法落实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4、“五四红旗标兵”评选条件
1.必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标准。
2.在多项活动中表现出色,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3.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在班级前25%以内。
5、“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会或各院系学生分会连续担任干部职务一学期以上。
2.热心为同学服务,社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强,能够以身作则,联系群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工作中有思路,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工作或社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名额分配:先进团支部5个,优秀团干数24,优秀学生会干部4个,优秀团员118个。优秀团员具体班级分配名额:
金试QO841 4 金融Q0841 5 金融Q0842 5 国金Q0841 5 国金Q0842 6 公金Q0841 4 保险Q0841 5 投资Q0841 5 国金Q0741 7 公金Q0741 5 金试Q0741 4 金融Q0741 5 金融Q0742 5 投资Q0741 5 国金Q0742 5 保险Q0741 5 金试Q0641 4 国金Q0641 4 国金Q0642 4 金融Q0641 5 金融Q0642 5 保险Q0641 5 公金Q0641 5 投资Q0641 4 金融S0821 2
(四)评选程序
1、各分团委根据实际推选1—2名“五四红旗标兵”侯选人,4月8日前将申报表和材料(字数为2000左右)按要求上报校团委后,由校团委审定产生。
2、“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和分团委委员会议,按照评选要求,采取民主投票,并在院内公示无误后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