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5日晚点名材料
一、关于清明节放假事项的通知
1、放假时间为2010年4月3日—5日,共3天,全校停课。
2、4月5日(星期一)学生晚点名。4月6日(星期二)上课。
二、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1、先进团支部(4)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
2.支部委员之间相互团结、相互支持、与班委配合默契。
3.支部一班人能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能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青年办实事。
4.能够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系统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5.认真贯彻各级党、团组织的决定,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6.能按期组织所属团员青年过团组织生活,且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
7.能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在全校、院系活动和比赛中表现突出。
8.学习气氛浓厚,人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不及格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9.遵守校纪校规,支部团员无违纪行为。
2、优秀团员(每班5名)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进,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培养和教育。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青年中起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4.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现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测评排名名列在班级前40%以内(大一同学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排名)。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3、优秀团干(每班1名)
1.必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担任团内职务一学期以上。
3.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动脑筋、想办法落实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4.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4、“五四红旗标兵”评选条件(申报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1.必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标准。
2.在多项活动中表现出色,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3.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在班级前25%以内。
请各团支部于4月14日之前,将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材料及五四表彰优秀个人申报表(金融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交分团委33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