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4日晚点名材料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08-12-15浏览次数:58

12月14日晚点名材料

一、考前教育

四、六级考试及期末考试日益临近,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严禁作弊行为。凡作弊者将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2月20日将进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考试,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四、六考试严格检查,对考试作弊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1)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记过处分:

1、在课桌椅、墙面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的

2、在闭卷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3、在考试中交头接耳、或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考试中故意撕毁试卷,考后拒不交卷或擅自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的;

5、试卷雷同者

(2)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无论夹带材料置于何处,监考人员发现考生确已偷看或抄袭的

2、协助他人(如故意移动试卷)抄袭试题答案的

3、传、接与考试相关的信息、资料或物品的

4、拒绝、妨碍监考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请人代考或替人考试的

2、互相交换试卷的;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将试题、答卷带出考场后,又交给监考人员的

5、在校期间第二次考试违规的  6、组织作弊及参与组织作弊的

二、学工处要求国家助学金及励志奖学金的统计表格式统一,请各班班长在金融学院班级干部群共享或从学工处网站下载统一格式的助学金及励志奖学金统计表格,请于12月14日之前将电子档发送至526541863@qq.com

三、关于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的通知

征文活动旨在进一步宣传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认识,通过宣传在该项政策帮助下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践诺感恩的道德品质,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投稿要求:

1、征文主题定为“自信、自立、践诺”,以“助学贷款,我追求的自立方式”为题,征文不限文体,自拟题目。紧扣主题,立意新颖,情感真实,具有代表性,能够展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成才成长、感恩守信的精神风貌。

2、征稿时间:11月25----12月25日。

3、交稿方式: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各一份,请于12月25日前交分团委331办公室车老师。

四、关于举办《湖北经济学院第七届学生羽毛球比赛》通知

为丰富校园文化,加强各院系之间的体育交流,特举办学生羽毛球比赛。请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同学于12月15日之前向院学生会体育部长处报名。比赛时间:12月22日—28日。各项目前八名颁发证书,团体比赛第一名颁发奖杯。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