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立项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22-11-01浏览次数:409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立项项目管理,做好立项项目结题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立项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科研项目。

二、工作安排

1.1125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含成果支撑材料),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会计学院。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2.125日前,会计学院完成项目结项材料的初审工作,填写《2021年立项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汇总表》,并统一将《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延期申请表》等电子版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3.12月中旬,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

2.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包括:(1)项目申请书;(2)最终研究成果(含正式出版物)(成果是论文的,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3)研究报告;(4)其它相关材料。

3.《2021年立项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延期申请表》(电子版)。

5.用稿通知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材料1和材料2制作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以学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2022125日前,会计学院将审核后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gzb@hbue.edu.cn,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研究生处616

四、优秀项目评选

1.学院推荐。会计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审核情况,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科研项目。

2.专家鉴定。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会计学院推荐的优秀科研项目进行鉴定,并评选出最终校优秀科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结项项目总数的10%)。

五、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并引导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

2.参与科研活动的学生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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