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
“永葆党员先进性,共建和谐新校园”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提高学生党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做好在新形势下学生党员教育工作,在建党八十六周年来临之即,为七一党的生日献礼,经分党委研究决定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展“永葆党员先进性,共建和谐新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1、教育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
2、观看党性教育片《永不腿色》,做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
3、做积极校园文化的传播者;
4、做文明学者的倡导者;
5、为给同学们一个美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6、党员带头捐赠生活用品,学习资料等;
7、全体党员同志共同学习唱《国际歌》,并学习有关《国际歌》的背景知识;
8、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9、评选优秀学生党员;
10、与学生党员进行座谈,就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进行讨论,提升对党的认识等。
二、 组织领导
开展“永葆党员先进性,共建和谐新校园”活动,是学院2007年加强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保持党员先进性,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步骤,要认真研究,组织好本次活动。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解 兵
副组长:李来友 吴晓玲
成 员:高 鹏 罗凌云 丁 丁 程燕 林雄添
三、 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思想方面:
1、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灯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
2、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艰苦奋斗,不断创新.
3、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党的秘密.
4、 积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坚决反对和披露一切派别和小集体活动,与一切不良行为做斗争.
5、 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挫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工作方面:
1、 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项工作,积极进取,带动同学配合党内及院系工作,认真出色地完成任务,积极投入班级建设当中.
2、 关心班级同学,主动了解并深入同学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鼓励和教育,义无返顾地为同学服务,排忧解难.
3、在工作中,联系实际,积极想对策,发扬自主创新意识,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学习方面: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加强大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积极了解关注时事,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广泛涉猎课外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在群众中起到带头作用。
3、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在班级积极带动同学,活跃班级学习气氛。
4、英语必须过四级。
4)生活方面:
1、个人生活安排合理,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生活习惯。
2、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认真做好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利益,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先锋作用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团结协作,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和赞誉,享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拓宽视野,全面发展,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奉献社会。
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参加资教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的学生党员经考核合格后可另行授予“优秀毕业生党员”荣誉称号。
四、、 评选程序
1、报名程序: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学生党员自己先行申报,然后上交到支部书记处;
2、民主评议:学生党员评议(30%)、群众评议(20%)、领导小组成员评议(30%)、班主任评议(20%);
3、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后,交于总支批准;
4、在支部中公示;
5、召开表彰大会(暨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全体学生党员参加)。
五、评选名额
推荐人数比例学生党员人数的15%,在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出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人选,报金融学院党委审批。
六、具体要求
1、本次活动从6月初开始宣传,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握好活动的过程,真正做到被推荐人选表现突出,起到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在评选优秀学生党员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3、优秀学生党员须经其所在的班级、党小组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已被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要在学院进行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大家的监督。
4、被推荐的人选按要求填写《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于6月12日前报送院党委组织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5、被评为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优秀毕业生党员的学生,由金融学院党委颁发荣誉证书。
6、本次活动由金融学院党委主办,学生总支承办。
七、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解兵:81973761 E-mail:xie_bing@hbue.edu.cn
学生党总支书记吴晓玲:81973760 E-mail:wxl1106@hbue.edu.cn
党务办公室丁丁: 81977054 E-mail:jr_xsdb@hbue.edu.cn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委员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