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评选2009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09-05-31浏览次数:89

金融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促进学生党组织建设和院风学风建设, 激励学生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和自身素质,优化我院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近期开展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8名,其中在毕业班党员中产生5名,在非毕业班党员中产生3名。在各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出学院学生优秀党员人选,报金融学院党委审批

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增强辨别是非能力,加强党性修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三)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有大局观念,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所在班级秩序良好,无重大违纪现象,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勇于开拓,积极进,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能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努力掌握课本以外的科学文化知识。
(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425分以上(本科),无不及格课程。
(六)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有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的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团结同学,生活朴素,在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取得优良成绩;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的发展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八)认真做好非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利益。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先锋作用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团结协作,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和赞誉,享有较高的威信。
(九)中共正式党员。
(十)参加资教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的学生党员经考核合格后可另行授予“优秀毕业生党员”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民主评议:学生党员评议(40%),群众评议(40%),学生总支委员评议(20%);
(二)学生党总支审核,学院党委批准;
(三)在全院公示;
(四)召开表彰大会(暨学生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宣传, 6月25日截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握好活动的过程,真正做到被推荐人选表现突出,起到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学生优秀党员须经其所在的班级、党小组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已被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要在学院进行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大家的监督。
(三)被推荐的人选按要求填写《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学生优秀党员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于6月10日前报送学生党总支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五、被评为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学生优秀党员,由金融学院党委颁发荣誉证书。本次活动由金融学院党委主办,学生总支承办。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院党委副书记    肖家杰:81973761
E-mail:xjj@hbue.edu.cn
      学生党总支书记  高  鹏:81977054 
      E-mail:30107950@QQ.COM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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