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人才中心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程序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2-05-10浏览次数:210

湖北省人才中心  湖北省人才市场

高校毕业生应当知晓的有关政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鄂人[2007]23号文件精神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09]74号)规定: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不得受理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的迁移和保管。户档托管单位要向学校和参加户档托管毕业生出示收费依据,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一 、户档接收办事指南

(一)户口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须为武汉市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省市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提交落户审核材料:《报到证》原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在武汉就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及就业服务卡(如因政策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5、落户审核材料请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不能落户,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

‚“就业协议书”户档接收一栏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地址填写“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③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请核实报到单位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如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报到证》。

(二)人事档案托管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二、户档托管常见问题解答

★ 问:为什么要办理人事代理?

答: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鄂人[2007]23号文件精神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并明确指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都应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并为其提供户口落户、婚育证明;干部身份的确认、档案工资的调整、工龄的确认与计算;党团关系的管理、技术职称初任、评审或者企、事业单位调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等服务,以保护其合法权利。

 应届毕业生应办理好人事代理手续再离校,或尽早的将人事档案转到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避免造成晋升,职称考试、政审、调干、转正等手续不能正常办理。

1:某学生2006年在武汉某高校毕业后去了广州某民营企业工作,到2008年因工作需要,这个单位要将他的档案、户口调入广州。由于他毕业时没有将档案、户口存放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心,所以未能办理转正定级、干部身份的确认等手续;且毕业时间超过2年,因此不能以干部身份调入广州,这个难得的机会就失去了。

2:北京某高校2002年某毕业生,毕业后在长沙市公安局户政中心工作,属聘用员工。该单位当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为所有聘用员工办了人事代理。工作两年后,该毕业生考取了公务员。当他的档案调走时,已从2002年开始计算工龄,档案工资也按有关部门政策调整,那么他到新单位的工资级别要比同年毕业但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同学高。

例3:某同学2005年从武汉某高校毕业后去外地工作,毕业时未办理落户手续,身份证是当时在学校办的。在外地,他因为没办理二代证,原身份证不能正常使用,导致银行不让办卡,单位也办不了社保。这都是因为毕业时没有办理落户手续造成的。尽管该生到武汉读书时将户口转到了学校,但学校办理的是武汉市临时户口,而不是武汉市常住户口,只有在毕业时将户口通过人才中心落户到武汉,才是武汉市常住户口,相应的银行办卡、社保办理也就不成问题了。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为减轻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负担,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特针对应届毕业生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持卡人可享受档案管理费减免3年。

 

三、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7)87257575

服务网址:湖北人才网 

          户口相关事宜请点击“户口计生”栏目查询

办理地点:1、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2、湖北省人才市场届时组织的高校巡回集中办理点

(敬请留意本校通知)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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