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12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次数:222

一、评选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申报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

2、本科四年至少获得两次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学金;

3、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表现良好;

4、原则上要求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升学。

 

三、评选条件

 

符合上述申报资格的金融学院2012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须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在校期间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成绩优异,在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2、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社会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4、有明确的就业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教师特岗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

5、在体育竞技、文艺表演、文艺创作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

6、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四、评选比例

 

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五、评选时间安排

 

1522——525,学生个人申请,下载附件提交至各毕业班班主任QQ邮箱;

2526——529,班主任审核并提交学院;

3530——62,学校审核并公示;

46月初表彰。

 

六、其他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毕业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毕业班班主任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开展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并通过对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宣传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

2、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若被公示的优秀毕业生获得者不能按期毕业,将被取消授予资格。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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