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办学水平的集中体现和学生专业素质、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将2014届毕业论文指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金融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工作组织设置与职责
金融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工作由金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相应工作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审查、汇总毕业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动员工作;
3、统一安排、布置本院系毕业论文工作任务;
4、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协调处理本院系毕业论文工作中的问题,考核检查教师的毕业论文指导情况;
5、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复查,总结本院毕业论文工作,并向学校推荐评审“校优秀毕业论文”。
二、2014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其职责
u 参加本届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隶属七个课程组,包括:
n 金融理论课程组:许传华、彭芸、杨雪莱、熊劼、杨学东、王国红、王瑞华、张远为
n 国际金融课程组:李正旺、孙玲、卢秀清、刘燕、李敏、刘畅、周文
n 金融中介课程组:林江鹏、余丹、张世晓、李建华、雷生茂、王建华、童藤
n 证券投资课程组:金丹、边智群、曹小武、唐翔、李晓昌、杨丽萍、叶楠
n 金融工程课程组:张立勇、徐慧玲、王勤
n 保险学课程组:孔月红、池小萍、李毅、杨敏
n 风险管理与精算课程组:骆佳、张霞、高俊
u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指导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n 拟定毕业论文选题,向学生教授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n 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进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
n 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督促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n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并写出评语,评定建议成绩。
n 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完成答辩小组各项工作。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3.11.07. | 布置、宣讲毕业论文工作及要求,进行写作培训 | 分管副院长 |
13.11.08.~13.11.15. | 学生与指导教师首次见面,确定最终论文选题,指导教师提出论文写作要求 | 指导教师 学生 |
13.11.16.~13.12.13. | 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 学生 指导教师 |
13.12.14.~13.12.15. | 组织进行首次开题答辩(组织有必要的学生14.03.01.~14.03.02.进行二次开题答辩) | 指导教师 学生 |
13.12.16.~14.03.28. | 完成论文初稿 | 学生 |
14.03.29.~14.04.28. | 进入中期指导、定期进行 | 指导教师 |
14.03.05.~14.03.15. | 中期检查 | 教学指导委员会 |
14.04.30.前 | 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 教学指导委员会 |
14.05.04.~14.05.11. | 学生论文正式定稿、打印 进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 | 学生 资格审查委员会 |
14.05.14.~14.05.16. | 指导老师、论文评阅人进行答辩准备 | 指导教师 答辩委员会 |
14.05.17~14.05.18. | 学生分小组进行论文答辩 | 学生 指导教师 论文答辩委员会 |
14.05.20.~14.05.24. | 上交毕业论文有关材料 成绩审定、签章、报送成绩、归档 评选推荐优秀论文 | 指导教师 院办 教学指导委员会 |
14.05.25.~14.05.31. |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 教学指导委员会 |
注:全体毕业生原则上应该于2013年12月14~15日参加首次开题答辩,经认定批准通过后方可开始后续论文撰写工作。若确因合理原因(如准备研究生考试)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首次开题答辩,经本人申请获批后必须于2014年3月1~2日参加二次开题答辩。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