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学习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金融学”双学位教育依托我校金融学传统优势学科,向学有余力的非经济类本科学生(含三本)提供的学位教育。该教育由我校全国“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重点学科、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的金融学院承担,为广大同学提供了良好的师资平台,可以满足广大同学学习金融、投资、保险等专业知识的兴趣、将自己培养成为复合型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
一、课程及学位授予
1、主干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国际金融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公司金融、国际结算、金融工程学、金融营销
2、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课程设置范围内修满45学分,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后,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
凡我校及法商学院2011级普通本科生(不含专科起点的本科生;因双学位不能与第一学位相同,故经济类学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的学习: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70分以上;
3、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二门;
4、所报辅修专业与自己所学的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5、学有余力。
三、学习形式:周六、周日上课
四、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前
五、学费:每生4500元(不含教材费、一次性收费)
六、开课时间:3月中旬
七、报名地点:群贤楼313金融学院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81973857 联系人:付老师
附件:1、金融学双学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