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学生遴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16浏览次数:870

一、         项目背景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是湖北省教育厅为了贯彻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新设的一个教育改革类项目。其指导思想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我省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高校集合优质教育资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有效途径,促进和引领整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系23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经济学学科门类项目。

二、         遴选原则

为确保“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国际化、综合化、工程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统筹兼顾生源地和性别结构的基础上,对单科特长生优先录取。

三、         遴选组织设置

学校成立“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由教务处和金融学院组成。教务处负责制定政策、资格审查、学籍转移、指导监督等工作;金融学院负责招生宣传、考核录取、班级组建等工作。

四、         遴选范围

全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类考生及专升本学生除外)。

五、         遴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对“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的要求,“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遴选名额为30名。

六、         遴选时间

2012级新生入校后组织实施,于新生军训结束前完成遴选工作(具体日程见附表一)。

七、         遴选条件

全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类考生及专升本学生除外)满足下述两项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

1、在高考中英语与数学两科成绩均超过120分;

2、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异或在某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①语、数、外单科130分以上,综合单科260分以上;

②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有一定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

③参加奥林匹克、作文、演讲等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在文体、管理或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特长。

八、         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表二),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资格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遴选资格要求的入围学生名单。

3、组织考核:入围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考核。学校依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4、学籍异动: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新生开课前,金融学院完成班级组建、专业教育等准备工作。

九、         考核办法

1、第一轮考核: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水平能力测试(含文化基础、心理素养、逻辑能力、时政形势、社会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以及高考成绩之和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遴选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2、第二轮考核:面试

采取回答问题、特长展示、命题讨论等形式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特长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精神面貌、心理素质、知识结构、中英文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根据考核结果按遴选计划择优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附表一:2012级“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学生遴选日程表
 附表二:2012级“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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