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是湖北省教育厅为了贯彻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新设的一个教育改革类项目。其指导思想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我省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高校集合优质教育资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有效途径,促进和引领整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系23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经济学学科门类项目。
二、 遴选原则
为确保“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国际化、综合化、工程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统筹兼顾生源地和性别结构的基础上,对单科特长生优先录取。
三、 遴选组织设置
学校成立“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由教务处和金融学院组成。教务处负责制定政策、资格审查、学籍转移、指导监督等工作;金融学院负责招生宣传、考核录取、班级组建等工作。
四、 遴选范围
全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类考生及专升本学生除外)。
五、 遴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对“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的要求,“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遴选名额为30名。
六、 遴选时间
2012级新生入校后组织实施,于新生军训结束前完成遴选工作(具体日程见附表一)。
七、 遴选条件
全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类考生及专升本学生除外)满足下述两项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
1、在高考中英语与数学两科成绩均超过120分;
2、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异或在某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①语、数、外单科130分以上,综合单科260分以上;
②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有一定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
③参加奥林匹克、作文、演讲等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⑤在文体、管理或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特长。
八、 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表二),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资格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遴选资格要求的入围学生名单。
3、组织考核:入围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考核。学校依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4、学籍异动: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新生开课前,金融学院完成班级组建、专业教育等准备工作。
九、 考核办法
1、第一轮考核: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水平能力测试(含文化基础、心理素养、逻辑能力、时政形势、社会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以及高考成绩之和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遴选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2、第二轮考核:面试
采取回答问题、特长展示、命题讨论等形式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特长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精神面貌、心理素质、知识结构、中英文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根据考核结果按遴选计划择优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附表二:2012级“金融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