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2015届学年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8浏览次数:698

根据金融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统一规定,学生必须在第六学期完成学年论文,以获得相应的2个学分。学年论文的目的是检验学生掌握并运用专业知识的程度,并为下一步撰写毕业论文积累经验和素材。为此,特将2015届学年论文指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金融学院2015届学年论文工作组织设置与职责

相应工作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学年论文的管理规定,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审查、汇总学年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进行学年论文动员工作;

3、统一安排、布置本院系学年论文工作任务;

4、定期检查学年论文工作进度,协调处理本院系学年论文工作中的问题,考核检查教师的学年论文指导情况;

5、组织学年论文的成绩评定与复查,总结本院学年论文工作。

二、2015届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其职责

u      参加本届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隶属七个课程组,包括:

n      金融理论课程组:许传华、彭芸、熊劼、杨学东、王国红、王瑞华、张远为、杨雪莱

n      国际金融课程组:李正旺、孙玲、卢秀清、刘燕、李敏、刘畅、周文

n      金融中介课程组:林江鹏、余丹、李建华、雷生茂、王建华、张世晓、戴静

n      证券投资课程组:金丹、叶楠、边智群、曹晓武、唐翔、李晓昌、陈义国

n      金融工程课程组:张立勇、徐慧玲

n      保险学课程组:李毅、孔月红、高俊、杨敏

n      风险管理与精算课程组:张霞

u      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指导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n        拟定学年论文选题,向学生教授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n        建议学年论文的文体以文献综述为主;

n        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督促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n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学年论文,并写出评语,评定建议成绩。

三、学年论文工作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人

14.06.10.~14.06.20

征集论文参考选题,每位教师20道题

系主任

课程组负责人

14.06.27

上网公布学年论文参考选题

院办

14.06.20.

布置、宣讲学年论文工作及要求,进行写作培训

各系主任

14.06.27.14.06.30

学生选题

各班学习委员

14.07.01.14.07.03

根据选题安排指导教师

教学指导委员会

14.06.3013.07.05.

学生与指导教师首次见面,确定最终论文选题,指导教师提出论文写作要求

指导教师

学生

14.07.06.14.08.31.

完成学年论文初稿

学生

14.09.01.14.09.20.

学年论文修改

指导教师

学生

14.09.2114.09.22.

学年论文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

14.09.23.14.09.27.

上交学年论文有关材料

成绩审定、签章、报送成绩、归档

指导教师

院办

教学指导委员会

14.09.28.14.09.30.

学年论文工作总结

教学指导委员会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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