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汀兰苑出租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22浏览次数:785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汀兰苑房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008)第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前期有关会议的要求,决定对汀兰苑小区存在的房屋租借现象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从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

  二、清理方式:出租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清理的住户,学校将进行通报,并按《湖北经济学院汀兰苑房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于符合规定临时借住的住户,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汀兰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说明材料,否则作为出租户处理。

  为了加强汀兰苑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小区住户正常的生活秩序,请存在出租现象的住户对清理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汀兰苑物业服务中心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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