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湖北经济学院“圣才电子书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湖北经济学院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圣才电子书(武汉)有限公司决定,向湖北经济学院捐赠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设立湖北经济学院“圣才电子书奖学金”。
第二条圣才电子书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 5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第三条成立圣才电子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工处、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学工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
(一)四年级的优秀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位于前10%,无不及格科目。
(三)符合“三有三实” 人才培养特色。
(四)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体如下:
1、思想引领: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突出表现,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创新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在科学发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3、 实践实习: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在专业实习实训中、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4、志愿服务: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乐于助人,奉献爱心,崇义友善,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或团队获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相关荣誉。
5、工作特长:在校期间获社会团体、学生助理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做出重大贡献者。
6、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奖励的特殊情况。
第六条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当年“经院学子奖”、“黄冬梅励志奖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已获得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的个人,在校期间不得连续申报。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于每年9月份启动,学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201范帷筹老师,经所在学院初审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经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示后,提交评审委员会主任确定获奖人选。
第八条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的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申报。申请者需提交《湖北经济学院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申报表》(学工处网站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评。由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初选者。
(三)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内评委对推荐的初选者进行评审,并在学工处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获奖者。
第四章奖励表彰
第九条每年10月至11月举办圣才电子书奖学金发放仪式,向圣才电子书奖学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关于2019-2020学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的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及国家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要求,2019-2020学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250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的保险年度为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学生按规定缴费参保后,可在普通门诊就医、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住院治疗时享受医保待遇。
二、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学生无法重复参加大学生医保,如有需要在学校参保的学生需先在当地医保局办理停保手续方可正常参加大学生医保。
三、本学年度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校医院将根据已缴大学生医保费名单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请各院系负责学生医保工作的老师通知学生尽快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学生将无法享受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大学生医保待遇。
四、《关于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见附件。
学工处 校医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