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整体工作部署及要求,我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鄂经院发[2016]154号)文件完成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初评推选工作。
依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金融学院共有9名同学符合条件并提交了申请材料,学院坚持“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突出典型”的原则,初评并推荐黄馨慧等5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
具体推评名单如下:
黄馨慧 (金创1641)
吴优 (金试1741)
胡诗悦 (金创1741)
刘鑫庭 (保险1641)
沈秋怡 (农银1741)
公示期为10月1日至10月8日,在此期间,对公示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反映情况。
联系老师:范帷筹老师,明辨楼2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972527
金融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