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就2022年度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
(一)评审原则
1.申请人应为学术关系隶属于金融学院的教职工。
2.对接学校的目标考核规定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论文和教研项目等任务。
3.鼓励团队申报。鼓励团队申报微课建设、网络辅助课程建设等课程建设类项目以及教材项目。
4.项目适度打通。如果某一项目的申报数量少于拟立项数量,则调减该项目立项数量,增加需求量大的项目立项数量。
5.确保项目质量。学院将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及建设成效,对于业绩突出的项目,据实按需投入经费。
(二)评审办法
1.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二、拟立项项目数量
(一)自由申报项目
1.院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10项,从中择优推荐申报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本年度可以凭知网收录期刊的用稿通知书给与经费支持。
2.课程建设类项目:
(1)微课项目:3门,每门资助8000元。
(2)网络辅助课项目:2门,每门资助5000元。
3.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2项,每项资助1万元,要求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年度凭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给与经费支持。
(二)学院统筹项目
1.学科竞赛项目
学生作为申请人申报学科竞赛项目,由学院统筹。
2.学院整体项目
本项目从学院层面、跨教学系组织申报。包括一流专业验收、金融科技专业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2年10月6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857
电子邮箱:875990154@qq.com
金融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