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者:本科生教育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226

为贯彻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方针,支持鼓励全院教职员工积极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提升学院本科生教学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就2024年度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

 (一)评审原则

1.申请人应为学术关系隶属于金融学院的教职工,原则上有以前年度同类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该类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按小类区分。

2.对接学校的目标考核规定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论文和教研项目等任务。

3.鼓励团队申报。鼓励团队申报微课建设、网络辅助课程建设等课程建设类项目以及教材项目。

4.项目适度打通。如果某一项目的申报数量少于拟立项数量,则调减该项目立项数量,增加需求量大的项目立项数量。

5.确保项目质量。学院将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及建设成效,对于业绩突出的项目,据实按需投入经费。

(二)评审办法

1.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二、拟立项项目数量

(一)院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10项,从中择优推荐申报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一般期刊每项资助2000元,核心期刊每项资助4000元,本年度可以凭知网收录期刊的用稿通知书或校级(含)以上教研项目立项给予经费支持。

(二)课程建设类项目:

1.交叉课程建设:4门,每门5000元。课程类型不限,立项建设为新课程,有完整的课程教学内容设计,包括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等材料即可结项,并纳入学院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

2.一流课程培育(校级):2-4门,每门5000元。申报课程已经列入人才培养方案,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

3.一流课程建设(省级):2-4门,每门8000元。申报课程为校级立项一流本科课程。

(三)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3-4项,每项资助1万元,要求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年度凭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给与经费支持,已纳入学校资助计划的不再另行支持。

(四)一流专业建设成果培育项目:不超过3项,由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单位组织申报。由建设单位或团队自主撰写、提交《一流专业建设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明确建设目标、成果形式、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计划、所需资金支持等。学院组织评审,讨论确定具体资助金额,依据成果达成度使用经费。金融学专业ACBSP认证项目为必报项目,由金融系确定负责人组织申报。

(五)课程思政专项类项目: 3-4项,每项5000元。项目结项成果主要形式:(1)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政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载体途径及德育渗透教学成效的评价方法。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2)课件、教学设计。根据上述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学设计。(3)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紧扣课程思政主题,设计2-3个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可含视频、图片等),每个案例1000字左右。(4)课程思政建设总结报告。包括课程建设理念、专业教学与课程思政的融合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考核方式改革、学生评价反馈、教学感悟等在内的“课程思政”建设总结(可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不少于8000字。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462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857

电子邮箱:1440387752@qq.com

2024年本科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专项申报书压缩包.rar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246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