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科研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现就2022年度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科研培育项目分为重点培育项目、一般培育项目和青年培育项目。科研培育项目的培育周期为1-2年。
2.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应为学术关系隶属学院的教职工。
(2)申请人应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组织开展科研工作能力的在职在岗教师,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申请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培育项目。
(5)青年培育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以2022年10月9日为限)
二、评审流程
1.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报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2年10月9日24时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姬老师
联系电话:81973760
电子邮箱:534345179@qq.com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