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19年中期论文工作方案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1589

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第五学期开始进入中期论文教学阶段。各本科生导师应按照相关要求,督促所指导本科生按时完成中期论文。为保障论文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中期论文工作小组

成立金融学院中期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9年中期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组长:许传华

副组长:李正旺

成员:李毅 彭芸 高鹏 叶翠红 孔月红 陈义国 罗鹏 于寄语 苏帆 周蓉 李世珍 左腾木。

二、进程安排

阶段

时间

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

20191

启动中期论文

第二阶段

20192-3

确定论文选题

第三阶段

20194-6

完成论文初稿

第四阶段

20197-8

完成论文定稿

第五阶段

20199月上旬

成绩评定

第六阶段

20199月下旬

材料归档

第一阶段(20191月):启动中期论文。根据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本科生导师即为其中期论文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在寒假前给学生布置中期论文任务。

第二阶段(225日至331日):确定论文选题。师生约谈,确定选题并开题。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学生专业特点、企业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给学生下达选题。选题可与毕业论文对接、与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选题应强调应用性、讲究多样性,提倡采用案例分析、实证分析、调查报告、文献综述等多种形式。学生于331日前,拟定中期论文写作提纲,交指导教师审定。

第三阶段(41712日):完成论文初稿。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调研、查阅文献资料,撰写、修改中期论文,于712日前完成论文初稿。中期论文主体包括题目、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3000字。

第四阶段(713日至831日):完成论文定稿。学生开学前完成定稿,并于开学之后将中期论文交给指导导师。

第五阶段(91日至915日):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撰写评价意见,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定。

第六阶段(916日至931日):材料归档。各系审核中期论文后,集中交学院教务办归档。

三、评分标准

1.选题新颖、具有较强研究价值和社会意义。

2.具有一定的创新点或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意识。

3.结构合理、思路清晰、观点正确,论证有力。

4.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符合要求。

5.指导教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论文等级。

四、工作要求

1. 各系依照本方案具体负责实施。

2. 中期论文按封面、论文主体、成绩评定表顺序装订成册,论文主体按“湖北经济学院毕业论文文本规范”的有关要求排版打印。

3.中期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提高学生素质。

4.中期论文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拟定,报院系审核。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5.中期论文主要应从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中选题,原则上应一人一题;较复杂的题目允许多人合作,但必须分工明确,且不超过3人。

6.教师和学生就中期论文选题阶段约谈不少于3次,学生必须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知识准备、感兴趣的问题。

7.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中期论文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写等行为,一经发现,其成绩按零分记,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

8.学生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因事、因病不能完成中期论文工作,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成绩按零分记。

9.中期论文及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中期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重做。缓做或重做的中期论文其成绩高于及格等次的按及格成绩记载。

10. 中期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教务办应汇总编制“金融学院中期论文成绩一览表”,并做好工作量统计和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金融学院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