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第五学期开始进入中期论文教学阶段。各本科生导师应按照相关要求,督促所指导本科生按时完成中期论文。为保障论文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中期论文工作小组
成立金融学院中期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9年中期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组长:许传华
副组长:李正旺
成员:李毅 彭芸 高鹏 叶翠红 孔月红 陈义国 罗鹏 于寄语 苏帆 周蓉 李世珍 左腾木。
二、进程安排
阶段 | 时间 | 主要内容 |
第一阶段 | 2019年1月 | 启动中期论文 |
第二阶段 | 2019年2月-3月 | 确定论文选题 |
第三阶段 | 2019年4月-6月 | 完成论文初稿 |
第四阶段 | 2019年7月-8月 | 完成论文定稿 |
第五阶段 | 2019年9月上旬 | 成绩评定 |
第六阶段 | 2019年9月下旬 | 材料归档 |
第一阶段(2019年1月):启动中期论文。根据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本科生导师即为其中期论文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在寒假前给学生布置中期论文任务。
第二阶段(2月25日至3月31日):确定论文选题。师生约谈,确定选题并开题。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学生专业特点、企业实际和社会热点问题给学生下达选题。选题可与毕业论文对接、与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选题应强调应用性、讲究多样性,提倡采用案例分析、实证分析、调查报告、文献综述等多种形式。学生于3月31日前,拟定中期论文写作提纲,交指导教师审定。
第三阶段(4月1至7月12日):完成论文初稿。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调研、查阅文献资料,撰写、修改中期论文,于7月12日前完成论文初稿。中期论文主体包括题目、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3000字。
第四阶段(7月13日至8月31日):完成论文定稿。学生开学前完成定稿,并于开学之后将中期论文交给指导导师。
第五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撰写评价意见,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定。
第六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材料归档。各系审核中期论文后,集中交学院教务办归档。
三、评分标准
1.选题新颖、具有较强研究价值和社会意义。
2.具有一定的创新点或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意识。
3.结构合理、思路清晰、观点正确,论证有力。
4.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符合要求。
5.指导教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论文等级。
四、工作要求
1. 各系依照本方案具体负责实施。
2. 中期论文按封面、论文主体、成绩评定表顺序装订成册,论文主体按“湖北经济学院毕业论文文本规范”的有关要求排版打印。
3.中期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提高学生素质。
4.中期论文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拟定,报院系审核。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5.中期论文主要应从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中选题,原则上应一人一题;较复杂的题目允许多人合作,但必须分工明确,且不超过3人。
6.教师和学生就中期论文选题阶段约谈不少于3次,学生必须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知识准备、感兴趣的问题。
7.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中期论文任务,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写等行为,一经发现,其成绩按零分记,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
8.学生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因事、因病不能完成中期论文工作,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成绩按零分记。
9.中期论文及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中期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重做。缓做或重做的中期论文其成绩高于及格等次的按及格成绩记载。
10. 中期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教务办应汇总编制“金融学院中期论文成绩一览表”,并做好工作量统计和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金融学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