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动态发布时间:2019-03-23浏览次数:1039


院内各学生党支部: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院两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请团支部团支书认真阅读,严肃对待本次推选工作。金融学院发展对象推选工作于324日(周日)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政治立场坚定、有很强的入党意愿,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并经党支部认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顺利结业(不含高中业余党校结业);

4、上一学年综测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50%,且上一学期无挂科情况;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担任学生干部且认真履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推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选,采取团支部推荐、党支部推荐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推选党员发展对象。大二每个团支部按照本支部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总人数的百分之九十分配名额,大三每个班分配两个名额,大三部分班级党员较少的可放宽至3人。


三、推选程序

团支部统计符合推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班主任指导班级团支部集中民主评议,按照不低于1:1.5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名单——个人陈述对入党的认识——班级民主投票确定初步名单——班主任审定、班级公示、班主任最后审定——提交相应党支部讨论审定——学生党总支复核审定——学院党委审定——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之前确定为发展对象但未发展成预备党员的,如果符合本次推选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的,可以优先参与班级推选,算入班级分配名额;

2、本次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应着重考虑学生的服务奉献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择优推选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优秀学生。

3、班级团支部确定推选名单后,按照要求填写《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和《金融学院发展对象详细信息汇总表》三张表格,各团支部须按各党支部要求上交材料,并将三个表格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一并交给党支部负责人。各党支部须在4月2日之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交给组织部朱虹雨(邮箱(943269984@qq.com))。

4、如对班级推选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金融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高师老师和欧姣姣老师反映,地点:明辨楼205办公室。学生党总支将就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金融学院学生党总支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doc

附件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xls

附件三:金融学院发展对象详细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