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整体工作部署及要求,我院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鄂经院发[2016]154号)文件完成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初评推选工作。依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金融学院共有9名同学符合条件并提交了申请材料,经过申请者答辩、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坚持“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突出典型”的原则,初评并推荐陈慧玲等3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并于2021年10月3日-10月7日在学院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果对初评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向金融学院205办公室孙老师反映。公示如下:
陈慧玲(金融1943)
余 晴(金融1942)
吴瑞泽(农银Q1841)
金融学院
2021年10月3日